T:『戦国策』 劉向編 V:27:巻二十七 B:27:韓二 21章(384-404) C:27:384:楚囲雍氏五月 楚囲雍氏五月。韓令使者求救於秦、冠蓋相望也、秦師不下崤。 韓又令尚靳使秦、謂秦王曰「韓之於秦也、居為金筆、出為雁行。今韓已病矣、秦師不下崤。臣聞之、唇掲者其歯寒、願大王之熟計之。」 宣太后曰「使者来者衆矣、独尚之之言是。」 召尚子入。宣太后謂尚子曰「妾事先王也、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、妾困不疲也。尽置其身妾之上、而妾弗重也、何也。以其少有利焉。今佐韓、兵不衆、糧不多、則不足以救韓。夫救韓之危、日費千金、独不可使妾少有利焉。」 尚靳帰書報韓王、韓王遣張翠。張翠称病、日行一県。張翠至、甘茂曰「韓急矣、先生病而来。」 張翠曰「韓未急也、且急矣。」 甘茂曰「秦重国知王也、韓之急緩莫不知。今先生言不急、可乎。」 張翠曰「韓急則折而入於楚矣、臣安敢来。」 甘茂曰「先生毋復言也。」 甘茂入言秦王曰「公仲柄得秦師、故敢捍楚。今雍氏囲、而秦師不下崤、是無韓也。公仲且抑首而不朝、公叔且以国南合於楚。楚、韓為一、魏氏不敢不聴、是楚以三国謀秦也。如此則伐秦之形成矣。不識坐而待伐、孰与伐人之利。」秦王曰「善。」果下師於崤之救韓。 C:27:385:楚囲雍氏韓令冷向借救於秦 楚囲雍氏、韓令冷向借救於秦、秦為発使公孫昧入韓。 公仲曰「子以秦為将救韓乎。其不乎。」 対曰「秦王之言曰、請道於南鄭、藍田以入攻楚、出兵於三川以待公、殆不合、軍於南鄭矣。」 公仲曰「奈何。」 対曰「秦王必祖張儀之故謀。楚威王攻梁、張儀謂秦王曰『与楚攻梁、魏折而入於楚。韓固其与国也、是秦孤也。故不如出兵以勁魏』。於是攻皮氏。魏氏勁、威王怒、楚与魏大戦、秦取西河之外以帰。今也其将揚言救韓、而陰善楚、公恃秦而勁、必軽与楚戦。楚陰得秦之不用也、必易与公相支也。公戦勝楚、遂与公乗楚、易三川而帰。公戦不勝楚、塞三川而受之、公不能救也。臣悪其事。司馬康三反之郢矣、甘茂与昭献遇於境、其言曰収璽。時期猶有約也。」 公仲恐曰「然則奈何。」 対曰「公必先韓而後秦、先身而後張儀。以公不如亟以国合於斉、楚、秦必魏国於公以解伐。是公之所以外者儀而已、其実猶之不失秦也。」 C:27:386:公仲為韓魏易地 公仲為韓、魏易地、公叔争之而不聴、且亡。 史惕謂公叔曰「公亡、則易必可成矣。公無辞以後反、且示天下軽共、公不若順之。夫韓地易於上、則害於趙。魏地易於下、則害於楚。公不如告楚、趙。楚、趙悪之。趙聞之、起兵臨羊腸、楚聞之、発兵臨方城、而易必敗矣。」 C:27:387:錡宣之教韓王取秦 錡宣之教韓取秦、曰「為公叔具車百乗、言之楚、易三川。因令公仲謂秦王曰『三川之言曰、秦王必取我。韓王之心不可解矣。王何不試以襄子為質於韓、令韓王知王之不取三川也』。因以出襄子而徳太子。」 C:27:388:襄陵之役 襄陵之役、畢長謂公叔曰「請毋用兵、而楚、魏皆徳公之国矣。夫楚欲置公子高、必以兵臨魏。公何不令人説昭子曰『戦未必勝、請為子起兵以之魏』。子有辞以毋戦、於是以太子扁、朝揚、梁王皆徳公矣。」 C:27:389:公叔使馮君於秦 公叔使馮君於秦、恐留、教陽向説秦王曰「留馮君以善韓臣、非上知也。主君不如善馮君、而資之以秦。馮君広王而不聴公叔、一与太子争、則王沢布、而害於韓矣。」 C:27:390: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於秦 謂公叔曰「公欲得武遂於秦、而不患楚之能揚河外也。公不如令人恐楚王、而令人為公求武遂於秦。謂楚王曰発重使為韓求武遂於秦。秦王聴、是令得行於万乗之主也。韓得武遂以恨秦、毋秦患而得楚。韓、楚之県而已。秦不聴、是秦、韓之怨深、而交楚也。」 C:27:391:謂公叔曰乗舟 謂公叔曰「乗舟、舟漏而弗塞、則舟沈矣。塞漏舟、而軽陽侯之波、則舟覆矣。今公自以弁於薛公而軽秦、是塞漏舟而軽陽侯之波也、願公之察也。」 C:27:392:斉令周最使鄭 斉令周最使鄭、立韓擾而廃公叔。 周最患之、曰「公叔之与周君交也、令我使鄭、立韓擾而廃公叔。語曰『怒於室者色於市』。今公叔怨斉、無奈何也、必周君而深怨我矣。」 史舎曰「公行矣、請令公叔必重公。」 周最行至鄭、公叔大怒。 史舎入見曰「周最固不欲来使、臣窃強之。周最不欲来、以為公也。臣之強之也、亦以為公也。」 公叔曰「請聞其説。」 対曰「斉大夫諸子有犬、犬猛不可叱、叱之必噬人。客有請叱之者、寄視而徐叱之、犬不動。復叱之、犬遂無噬人之心。僅周最固得事足下、而以不得已必故来使、彼将処陳其辞而緩其言、鄭王必以斉王為不急、必不許也。今周最不来、他人必来臨。来使者無交於公、而欲徳於韓擾、其使之必疾、言之必急、則鄭王必許之矣。」 公叔曰「善。」遂重周最。王果不許韓擾。 C:27:393:韓公率与幾瑟争国鄭強為楚王使於韓 韓公叔与幾瑟争国。鄭強為楚王使於韓、矯以新城、陽人合世子、以与公叔争国。 楚怒、将罪之。 鄭強曰「臣之矯与之、以為国也。臣曰、世子得新城、陽人、以与公叔争国、而得全、魏必急韓氏。韓氏急、必県命於楚、又何新城、陽人敢索。若戦而不勝、走而不死、今且以至、又安敢言地。」 楚王曰「善。」乃弗罪。 C:27:394:韓公叔与幾瑟争国中庶子強謂太子 韓公叔与幾瑟争国。 中庶子強謂太子曰「不若及斉師未入、急撃公叔。」 太子曰「不可。戦之於国中必分。」 対曰「事不成、身必危、尚何足以図国之全為。」 太子弗聴、斉師果入、太子出走。 C:27:395:斉明謂公叔 斉明謂公叔曰「斉遂幾瑟、楚善之。今楚欲善斉甚、公何不令斉王謂楚王『王為我逐幾瑟以窮之』。楚聴、是斉、楚合、而幾瑟走也。楚王不聴、是有陰於韓也。」 C:27:396:公叔将殺幾瑟 公叔将殺幾瑟也。 謂公叔曰「太子之重公也、畏幾瑟也。今幾瑟死、太子無患、必軽共。韓大夫見王労、冀太子之用事也、固欲事之。太子外無幾瑟之患、而内収諸大夫以自輔也、公必軽矣。不如無殺幾瑟、以恐太子、太子必終身重公矣。」 C:27:397:公叔且殺幾瑟 公叔且殺幾瑟也、宋赫為謂公叔曰「幾瑟之能為乱也、内得父兄、而外得秦、楚也。今公殺之、太子無患、必軽公。韓大夫知王之老而太子定、必陰事之。秦、楚若無韓、必陰事伯嬰。伯嬰亦幾瑟也。公不如勿殺。伯嬰恐、必保於公。韓大夫不能必其不入也、必不敢輔伯嬰以為乱。秦、楚挟幾瑟以塞伯嬰、伯嬰外無秦、楚之権、内無父兄之衆、必不能為乱矣。此便於公。」 C:27:398:謂新城君曰 謂新城君曰「謂新城君曰「公叔、伯嬰恐秦、楚之那幾瑟也、共何不為韓求質子於楚。楚王聴而入質子於韓、則公叔、伯嬰必知秦、楚之不以幾瑟為事也、必以韓合於秦、楚矣。秦、楚挟韓以窘魏、魏失不敢東、是斉孤也。公又令秦求質子於楚、楚不聴、則怨結於韓。韓挟斉、魏以眄楚、楚必重公矣。公挟秦、楚之重、以積徳於韓、則公叔、伯嬰必以国事公矣。」 C:27:399:胡衍之出幾瑟於楚 胡衍之出幾瑟於楚也、教公仲謂魏王曰「太子在楚、韓不敢離楚也。公何不試奉公子咎、而為之請太子。因令人謂楚王曰『韓立公子咎而棄幾瑟、是王包虚質也。王不如亟帰幾瑟。幾瑟入、必以韓権報讎於魏、而徳王矣。」 C:27:400:幾瑟亡之楚 幾瑟亡之楚、楚将収秦而復之。 謂羋戎曰「廃公叔而相幾瑟者楚也、今幾瑟亡之楚、楚又収秦而復之、幾瑟入鄭之日、韓、楚之県邑。公不如令秦王賀伯嬰之立也。韓絶於楚、其事秦必疾、秦挟韓親魏、斉、楚後至者先亡。此王業也。」 C:27:401:冷向謂韓咎 冷向謂韓咎曰「幾瑟亡在楚、楚王欲復之甚、令楚兵十余万在方城之外。臣請令楚筑万家之都於雍氏之旁、韓必起兵以禁之、公必将矣。公因以楚、韓之兵奉幾瑟而内之鄭、幾瑟得入而得公、必以韓、楚奉公矣。」 C:27:402:楚令景鯉入韓 楚令景鯉入韓、韓且内伯嬰於秦、景鯉患之。 冷向謂伯嬰曰「太子入秦、秦必留太子而合楚、以復幾瑟也、是太子反棄之。」 C:27:403:韓咎立為君而未定 韓咎立為君而未定也、其弟在周、周欲以車百乗而送之、恐韓咎入韓之不立也。 綦母恢曰「不如以百金従之、韓咎立、因也以為戒。不立、則曰来効賊也。」 C:27:404:史疾為韓使楚 史疾為韓使楚、楚王問曰「客何方所循。」 曰「治列子圉寇之言。」 曰「何貴。」曰「貴正。」 王曰「正亦可為国乎。」曰「可。」 王曰「楚国多盗、正可以圉盗乎。」曰「可。」 曰「以正圉盗、奈何。」 頃間有鵲止於屋上者、曰「請問楚人謂此鳥何。」 王曰「謂之鵲。」曰「謂之烏、可乎。」曰「不可。」 曰「今王之国有柱国、令尹、司馬、典令、其任官置吏、必曰廉潔勝任。今盗賊公行、而弗能禁也、此烏不為烏、鵲不為鵲也。」 C:27:405:韓傀相韓 韓傀相韓、厳遂重於君、二人相害也。厳遂政議直指、挙韓傀之過。 韓傀以之叱之於朝。厳遂抜剣趨之、以救解。於是厳遂懼誅、亡去、游求人可以報韓傀者。 至斉、斉人或言「軹深井里聶政、勇敢士也、避仇隠於屠者之間。」 厳遂陰交於聶政、以意厚之。聶政問曰「子欲安用我乎。」 厳遂曰「吾得為役之日浅、事今薄、奚敢有請。」 於是厳遂乃具酒、觴聶政母前。 仲子奉黄金百鎰、前為聶政母寿。聶政驚、愈怪其厚、固謝厳仲子。 仲子固進、而聶政謝曰「臣有老母、家貧、客游以為狗屠、可旦夕得甘脆以養親。親供養備、義不敢当仲子之賜。」 厳仲子辟人、因為聶政語曰「臣有讎、而行游諸侯衆矣、然至斉、聞足下義甚高。故進百金者、特以為夫人粗糲之費、以交足下之歓、豈敢有求邪。」 聶政曰「臣所以降志辱身、居市井者、徒幸而養老母。老母在、政身未敢以許人也。」 厳仲子固讓、聶政竟不肯受。然仲子卒備賓主之礼而去。 久之、聶政母死、既葬、除服。聶政曰「嗟乎。政乃市井之人、鼓刀以屠、而厳仲子乃諸侯之卿相也、不遠千里、枉車騎而交臣、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鮮矣、未有大功可以称者、而厳仲子挙百金為親寿、我雖不受、然是深知政也。夫賢者以感忿睚眥之意、而親信窮僻之人、而政独安可嘿然而止乎。且前日要政、政徒以老母。老母今以天年終、政将為知己者用。」 韓適有東孟之会、韓王及相皆在焉、持兵戟而衛者甚衆。 聶政直入、上階刺韓傀。韓傀走而抱哀侯、聶政刺之、兼中哀侯、左右大乱。 聶政大呼、所殺者数十人。因自皮面抉眼、自屠出腸、遂以死。 韓取聶政尸於市、県購之千金。久之莫知誰子。 政姉聞之、曰「弟至賢不可愛妾之躯、滅吾弟之名、非弟意也。」 乃之韓。視之曰「勇哉。『気矜之隆。是其軼賁、易而高成荊矣。今死而無名、父母既歿矣、兄弟無有、此為我故也。夫愛身不揚弟之名、吾不忍也。」 乃抱尸而哭之曰「此吾弟、軹深井里聶政也。」 亦自殺於尸下。 晋、楚、斉、衛聞之曰「非独政之能、乃其姉者、以列女也。」 聶政之所以名施於後世者、其姉不避菹醢之誅、以揚其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