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:『史記』 司馬遷 V:042:巻第四十二(世家) B:042:鄭世家第十二 C:042:01:鄭桓公 鄭桓公友者、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。 宣王立二十二年、友初封于鄭。 封三十三歳、百姓皆便愛之。 幽王以為司徒。和集周民。周民皆説。河雒之間、人便思之。 為司徒一歳、幽王以褒后故、王室治多邪、諸侯或畔之。 於是桓公問太史伯曰「王室多故、予安逃死乎。」太史伯対曰「独雒之東土、河済之南可居。」 公曰「何以。」対曰「地近虢鄶。虢鄶之君貪而好利、百姓不附。今公為司徒、民皆愛公、公誠請居之、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、軽分公地。公誠居之、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。」 公曰「吾欲南之江上、何如。」対曰「昔祝融為高辛氏火正、其功大矣。而其於周未有興者、楚其後也。周衰、楚必興。興、非鄭之利也。」 公曰「吾欲居西方、何如。」対曰「其民貪而好利。難久居。」 公曰「周衰、何国興者。」対曰「斉秦晋楚乎。夫斉姜姓、伯夷之後也。伯夷佐堯典礼。秦嬴姓、伯翳之後也。伯翳佐舜懐柔百物。及楚之先、皆嘗有功於天下。而周武王克紂後、成王封叔虞于唐。其地阻険。以此有徳与周衰並。亦必興矣。」 桓公曰「善。」於是卒言王、東徙其民雒東。而虢鄶果献十邑、竟国之。 二歳、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、并殺桓公。 鄭人共立其子掘突、是為武公。 C:042:02:武公・荘公 武公十年、娶申侯女為夫人。曰武姜。 生太子寤生。生之難。及生、夫人弗愛。 後生少子叔段。段生易。夫人愛之。 二十七年、武公疾。夫人請公、欲立段為太子。公弗聴。 是歳、武公卒。寤生立、是為荘公。 荘公元年、封弟段於京。号太叔。 祭仲曰「京大於国。非所以封庶也。」 荘公曰「武姜欲之。我弗敢奪也。」 段至京、繕治甲兵、与其母武姜謀襲鄭。 二十二年、段果襲鄭。武姜為内応。荘公発兵伐段、段走。 伐京、京人畔段、段出走鄢。鄢潰、段出奔共。 於是荘公遷其母武姜於城潁、誓言曰「不至黄泉、毋相見也。」 居歳余、已悔思母。 潁谷之考叔有献於公、公賜食。 考叔曰「臣有母、請君食賜臣母。」 荘公曰「我甚思母、悪負盟、奈何。」考叔曰「穿地至黄泉、則相見矣。」 於是遂従之、見母。 二十四年、宋繆公卒。公子馮奔鄭。鄭侵周地、取禾。 二十五年、衛州吁弑其君桓公自立、与宋伐鄭。以馮故也。 二十七年、始朝周桓王。桓王怒其取禾、弗礼也。 二十九年、荘公怒周弗礼、与魯易祊許田。 三十三年、宋殺孔父。 三十七年、荘公不朝周。周桓王率陳蔡虢衛伐鄭。 荘公与祭仲、高渠弥発兵自救、王師大敗。祝聸射中王臂。 祝聸請従之、鄭伯止之、曰「犯長且難之、況敢陵天子乎。」 乃止。夜令祭仲問王疾。 三十八年、北戎伐斉。斉使求救。鄭遣太子忽将兵救斉。 斉釐公欲妻之、忽謝曰「我小国、非斉敵也。」 時祭仲与俱。勧使取之曰「君多内寵。太子無大援、将不立、三公子皆君也。」 所謂三公子者、太子忽、其弟突、次弟子亹也。 四十三年、鄭荘公卒。初、祭仲甚有寵於荘公。荘公使為卿。 公使娶鄧女。生太子忽。故祭仲立之、是為昭公。 C:042:03:昭公・厲公(祭仲) 荘公又娶宋雍氏女、生厲公突。雍氏有寵於宋。 宋荘公聞祭仲之立忽、乃使人誘召祭仲而執之、曰「不立突、将死。」 亦執突以求賂焉。祭仲許宋、与宋盟、以突帰、立之。 昭公忽聞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、九月辛亥、忽出奔衛。 己亥、突至鄭立、是為厲公。 C:042:03:2:厲公 厲公四年、祭仲専国政。厲公患之、陰使其婿雍糾欲殺祭仲。 糾妻、祭仲女也、知之、謂其母曰「父与夫孰親。」母曰「父一而已、人尽夫也。」 女乃告祭仲、祭仲反殺雍糾、戮之於市。 厲公無奈祭仲何、怒糾曰「謀及婦人、死固宜哉。」 夏、厲公出居辺邑櫟。祭仲迎昭公忽。 六月乙亥、復入鄭、即位。 C:042:03:3:昭公(再) 秋、鄭厲公突因櫟人殺其大夫単伯、遂居之。 諸侯聞厲公出奔、伐鄭、弗克而去。 宋頗予厲公兵、自守於櫟、鄭以故亦不伐櫟。 昭公二年、自昭公為太子時、父荘公欲以高渠弥為卿。 太子忽悪之。荘公弗聴、卒用渠弥為卿。 及昭公即位、懼其殺己。 冬十月辛卯、渠弥与昭公出猟、射殺昭公於野。 祭仲与渠弥不敢入厲公、乃更立昭公弟子亹為君。是為子亹也、無謚号。 C:042:03:4:子亹 子亹元年七月、斉襄公会諸侯於首止。 鄭子亹往会、高渠弥相従。祭仲称疾不行。 所以然者、子亹自斉襄公為公子之時、嘗会闘、相仇。 及会諸侯、祭仲請子亹無行。 子亹曰「斉強、而厲公居櫟。即不往、是率諸侯伐我、内厲公。我不如往。往何遽必辱。且又何至是。」 卒行。於是祭仲恐斉并殺之、故称疾。 子亹至、不謝斉侯。斉侯怒、遂伏甲而殺子亹。 高渠弥亡帰、帰与祭仲謀、召子亹弟公子嬰於陳而立之。是為鄭子。 是歳、斉襄公使彭生酔拉殺魯桓公。 C:042:03:5:鄭子 鄭子八年、斉人管至父等作乱、弑其君襄公。 十二年、宋人長万弑其君湣公。鄭祭仲死。 十四年、故鄭亡厲公突、在櫟者使人誘劫鄭大夫甫仮、要以求入。 仮曰「舎我。我為君殺鄭子而入君。」 厲公与盟、乃舎之。 六月甲子、仮殺鄭子及其二子、而迎厲公突。突自櫟復入即位。 C:042:03:6:厲公(再) 初、内蛇与外蛇闘於鄭南門中、内蛇死。 居六年、厲公果復入。 入而譲其伯父原曰「我亡国外居、伯父無意入我。亦甚矣。」 原曰「事君無二心、人臣之職也。原知罪矣。」遂自殺。 厲公於是謂甫仮曰「子之事君有二心矣。」遂誅之。 仮曰「重徳不報、誠然哉。」 厲公突後元年、斉桓公始霸。 五年、燕衛与周恵王弟穨伐王。王出奔温、立弟穨為王。 六年、恵王告急。鄭厲公発兵撃周王子穨、弗勝。於是与周恵王帰。王居于櫟。 七年春、鄭厲公与虢叔襲殺王子穨而入恵王于周。 秋、厲公卒。子文公踕立。 厲公初立四歳、亡居櫟。居櫟十七歳、復入、立七歳。与亡凡二十八年。 C:042:04:文公 文公十七年、斉桓公以兵破蔡、遂伐楚、至召陵。 二十四年、文公之賤妾曰燕姞、夢天与之蘭曰「余為伯鯈。余爾祖也。以是為而子。蘭有国香。」 以夢告文公。文公幸之、而予之草蘭為符。遂生子。名曰蘭。 三十六年、晋公子重耳過、文公弗礼。 文公弟叔詹曰「重耳賢、且又同姓、窮而過君、不可無礼。」 文公曰「諸侯亡公子過者多矣、安能尽礼之。」 詹曰「君如弗礼、遂殺之。弗殺、使即反国、為鄭憂矣。」文公弗聴。 三十七年春、晋公子重耳反国立。是為文公。 秋、鄭入滑。滑聴命。已而反与衛。於是鄭伐滑。 周襄王使伯犕請滑。 鄭文公怨恵王之亡在櫟、而文公父厲公入之、而恵王不賜厲公爵禄、又怨襄王之与衛滑。 故不聴襄王請而囚伯犕。 王怒、与翟人伐鄭。弗克。 冬、翟攻伐襄王。襄王出奔鄭、鄭文公居王于氾。 三十八年、晋文公入襄王成周。 四十一年、助楚撃晋。自晋文公之過無礼、故背晋助楚。 四十三年、晋文公与秦穆公共囲鄭。 討其助楚攻晋者、及文公過時之無礼也。 初、鄭文公有三夫人、寵子五人、皆以罪蚤死。 公怒溉逐群公子。子蘭奔晋。従晋文公囲鄭。 時蘭事晋文公甚謹。愛幸之。 乃私於晋、以求入鄭為太子。 晋於是欲得叔詹為僇。鄭文公恐、不敢謂叔詹言。 詹聞言於鄭君曰「臣謂君、君不聴臣。晋卒為患。然晋所以囲鄭、以詹。詹死而赦鄭国、詹之願也。」乃自殺。 鄭人以詹尸与晋。晋文公曰「必欲一見鄭君、辱之而去。」 鄭人患之、乃使人私於秦曰「破鄭益晋、非秦之利也。」秦兵罷。 晋文公欲入蘭為太子、以告鄭。 鄭大夫石癸曰「吾聞姞姓乃后稷之元妃、其後当有興者。子蘭母、其後也。且夫人子尽已死、余庶子無如蘭賢。今囲急、晋以為請、利孰大焉。」 遂許晋、与盟、而卒立子蘭為太子。晋兵乃罷去。 四十五年、文公卒。子蘭立、是為繆公。 C:042:05:繆公 繆公元年春、秦繆公使三将将兵欲襲鄭。 至滑。逢鄭賈人弦高。詐以十二牛労軍。故秦兵不至而還。晋敗之於崤。 初(往年)鄭文公之卒也、鄭司城繒賀以鄭情売之。秦兵故来。 三年、鄭発兵従晋伐秦。敗秦兵於汪。往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。 二十一年、与宋華元伐鄭。 華元殺羊食士、不与其御羊斟、怒以馳鄭、鄭囚華元。 宋贖華元、元亦亡去。晋使趙穿以兵伐鄭。 二十二年、鄭繆公卒、子夷立、是為霊公。 C:042:06:霊公(食指動く) 霊公元年春、楚献黿於霊公。 子家、子公将朝霊公、子公之食指動、謂子家曰「佗日指動、必食異物。」 及入、見霊公進黿羹、子公笑曰「果然。」 霊公問其笑故、具告霊公。 霊公召之、独弗予羹。子公怒、染其指、嘗之而出。公怒、欲殺子公。 子公与子家謀先。夏、弑霊公。 鄭人欲立霊公弟去疾、去疾譲曰「必以賢、則去疾不肖。必以順、則公子堅長。」 堅者、霊公庶弟、去疾之兄也。於是乃立子堅、是為襄公。 襄公立、将尽去繆氏。繆氏者、殺霊公、子公之族家也。 去疾曰「必去繆氏、我将去之。」乃止。皆以為大夫。 C:042:07:襄公 襄公元年、楚怒鄭受宋賂縦華元、伐鄭。鄭背楚与晋親。 五年、楚復伐鄭、晋来救之。 六年、子家卒、国人復逐其族、以其弑霊公也。 七年、鄭与晋盟鄢陵。 八年、楚荘王以鄭与晋盟来伐。囲鄭三月、鄭以城降楚。 楚王入自皇門。 鄭襄公肉袒掔羊以迎、曰「孤不能事辺邑。使君王懐怒以及獘邑、孤之罪也。敢不惟命是聴。君王遷之江南、及以賜諸侯、亦惟命是聴。若君王不忘厲、宣王桓武公、哀不忍絶其社稷、錫不毛之地、使復得改事君王、孤之願也。然非所敢望也。敢布腹心。惟命是聴。」 荘王為却三十里而後舎。 楚群臣曰「自郢至此、士大夫亦久労矣。今得国舎之、何如。」 荘王曰「所為伐、伐不服也。今已服。尚何求乎。」卒去。 晋聞楚之伐鄭、発兵救鄭。 其来持両端。故遅。比至河、楚兵已去。 晋将率或欲渡、或欲還、卒渡河。 荘王聞、還撃晋。鄭反助楚、大破晋軍於河上。 十年、晋来伐鄭。以其反晋而親楚也。 十一年、楚荘王伐宋、宋告急于晋。 晋景公欲発兵救宋、伯宗諫晋君曰「天方開楚、未可伐也。」 乃求壮士得霍人解揚、字子虎、誆楚、令宋毋降。 過鄭、鄭与楚親、乃執解揚而献楚。 楚王厚賜与約、使反其言、令宋趣降、三要乃許。 於是楚登解揚楼車、令呼宋。 遂負楚約而致其晋君命曰「晋方悉国兵以救宋、宋雖急、慎毋降楚、晋兵今至矣。」 楚荘王大怒、将殺之。 解揚曰「君能制命為義、臣能承命為信。受吾君命以出、有死無隕。」 荘王曰「若之許我、已而背之、其信安在。」 解揚曰「所以許王、欲以成吾君命也。」 将死、顧謂楚軍曰「為人臣無忘尽忠得死者。」 楚王諸弟皆諫王赦之、於是赦解揚使帰。 晋爵之為上卿。 十八年、襄公卒、子悼公㵒立。 C:042:08:悼公・成公・釐公 悼公元年、鄦公悪鄭於楚、悼公使弟睔於楚自訟。訟不直、楚囚睔。 於是鄭悼公来与晋平、遂親。睔私於楚子反、子反言帰睔於鄭。 二年、楚伐鄭。晋兵来救。 是歳、悼公卒。立其弟睔、是為成公。 成公三年、楚共王曰「鄭成公孤有徳焉。」使人来与盟。成公私与盟。 秋、成公朝晋、晋曰「鄭私平於楚」執之。使欒書伐鄭。 四年春、鄭患晋囲。公子如乃立成公庶兄繻為君。 其四月、晋聞鄭立君、乃帰成公。 鄭人聞成公帰、亦殺君繻、迎成公。晋兵去。 十年、背晋盟、盟於楚。晋厲公怒、発兵伐鄭。 楚共王救鄭。晋楚戦鄢陵、楚兵敗、晋射傷楚共王目、俱罷而去。 十三年、晋悼公伐鄭、兵於洧上。鄭城守、晋亦去。 十四年、成公卒。子惲立。是為釐公。 釐公五年、鄭相子駟朝釐公、釐公不礼。 子駟怒、使厨人薬殺釐公、赴諸侯曰「釐公暴病卒。」 立釐公子嘉、嘉時年五歳、是為簡公。 C:042:09:簡公 簡公元年、諸公子謀欲誅相子駟、子駟覚之、反尽誅諸公子。 二年、晋伐鄭、鄭与盟、晋去。 冬、又与楚盟。子駟畏誅、故両親晋楚。 三年、相子駟欲自立為君、公子子孔使尉止殺相子駟而代之。 子孔又欲自立。 子産曰「子駟為不可、誅之、今又効之、是乱無時息也。」 於是子孔従之而相鄭簡公。 四年、晋怒鄭与楚盟、伐鄭、鄭与盟。楚共王救鄭、敗晋兵。 簡公欲与晋平、楚又囚鄭使者。 C:042:09:2:簡公:子産の執政 十二年、簡公怒相子孔専国権、誅之、而以子産為卿。 十九年、簡公如晋請衛君還、而封子産以六邑。子産譲、受其三邑。 二十二年、呉使延陵季子於鄭。 見子産如旧交、謂子産曰「鄭之執政者侈、難将至、政将及子。子為政、必以礼。不然、鄭将敗。」 子産厚遇季子。 二十三年、諸公子争寵相殺、又欲殺子産。 公子或諫曰「子産仁人、鄭所以存者子産也、勿殺。」乃止。 二十五年、鄭使子産於晋、問平公疾。 平公曰「卜而曰実沈、台駘為祟。史官莫知。敢問。」 対曰「高辛氏有二子。長曰閼伯、季曰実沈。居曠林、不相能也。日操干戈以相征伐。后帝弗臧、遷閼伯于商丘、主辰。商人是因。故辰為商星。遷実沈于大夏、主参。唐人是因、服事夏商。其季世曰唐叔虞。当武王邑姜方娠大叔、夢帝謂己『余命而子曰虞、乃与之唐、属之参而蕃育其子孫』。及生有文在其掌曰虞。遂以命之。及成王滅唐、而国大叔焉。故参為晋星。由是観之、則実沈、参神也。 昔金天氏有裔子。曰昧。為玄冥師。生允格、台駘。台駘能業其官、宣汾洮、障大沢、以処太原。帝用嘉之、国之汾川。沈姒蓐黄実守其祀。今晋主汾川而滅之。由是観之、則台駘汾洮神也。然是二者不害君身。山川之神、則水旱之菑禜之。日月星辰之神、則雪霜風雨不時禜之。若君疾、飲食哀楽女色所生也。」 平公及叔嚮曰「善。博物君子也。」 厚為之礼於子産。 二十七年夏、鄭簡公朝晋。冬、畏楚霊王之強、又朝楚、子産従。 二十八年、鄭君病、使子産会諸侯、与楚霊王盟於申、誅斉慶封。 三十六年、簡公卒。子定公寧立。秋、定公朝晋昭公。 C:042:10:定公から乙立まで 定公元年、楚公子棄疾弑其君霊王而自立、為平王。 欲行徳諸侯。帰霊王所侵鄭地于鄭。 四年、晋昭公卒。其六卿強、公室卑。子産謂韓宣子曰「為政必以徳、毋忘所以立。」 六年、鄭火、公欲禳之。子産曰「不如修徳。」 八年、楚太子建来奔。 十年、太子建与晋謀襲鄭。鄭殺建、建子勝奔呉。 十一年、定公如晋。晋与鄭謀、誅周乱臣、入敬王于周。 十三年、定公卒、子献公蠆立。 献公十三年卒、子声公勝立。当是時、晋六卿強。侵奪鄭、鄭遂弱。 C:042:10:2:声公:子産の死 声公五年、鄭相子産卒。鄭人皆哭泣、悲之如亡親戚。子産者、鄭成公少子也。 為人仁愛人、事君忠厚。孔子嘗過鄭、与子産如兄弟云。及聞子産死、孔子為泣曰「古之遺愛也。」 八年、晋范、中行氏反晋、告急於鄭、鄭救之。晋伐鄭、敗鄭軍於鉄。 十四年、宋景公滅曹。 二十年、斉田常弑其君簡公、而常相於斉。 二十二年、楚恵王滅陳。孔子卒。 三十六年、晋知伯伐鄭、取九邑。 三十七年、声公卒、子哀公易立。 哀公八年、鄭人弑哀公而立声公弟丑、是為共公。 共公三年、三晋滅知伯。 三十一年、共公卒、子幽公已立。 幽公元年、韓武子伐鄭、殺幽公。鄭人立幽公弟駘、是為繻公。 繻公十五年、韓景侯伐鄭、取雍丘。鄭城京。 十六年、鄭伐韓、敗韓兵於負黍。 二十年、韓、趙、魏列為諸侯。 二十三年、鄭囲韓之陽翟。 二十五年、鄭君殺其相子陽。 二十七、子陽之党共弑繻公駘而立幽公弟乙為君、是為鄭君。 鄭君乙立二年、鄭負黍反、復帰韓。 十一年、韓伐鄭、取陽城。 二十一年、韓哀侯滅鄭、并其国。 C:042:11:太史公言 太史公曰。 語有之『以権利合者、権利尽而交疏』甫瑕是也。 甫瑕雖以劫殺鄭子内厲公、厲公終背而殺之、此与晋之里克何異。 守節如荀息、身死而不能存奚斉。変所従来、亦多故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