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:『史記』 司馬遷 V:100:巻第百(列伝) B:100:季布欒布列伝第四十 C:100:01:季布:朱家の進言 季布者、楚人也。為気任俠、有名於楚。 項籍使将兵、数窘漢王。及項羽滅、高祖購求布千金、敢有舎匿、罪及三族。 季布匿濮陽周氏。 周氏曰「漢購将軍急、跡且至臣家、将軍能聴臣、臣敢献計。即不能、願先自剄。」 季布許之。迺髡鉗季布、衣褐衣、置広柳車中、并与其家僮数十人、之魯朱家所売之。 朱家心知是季布、迺買而置之田。 誡其子曰「田事聴此奴、必与同食。」 朱家迺乗軺車之洛陽、見汝陰侯滕公。 滕公留朱家飲数日。 因謂滕公曰「季布何大罪、而上求之急也。」 滕公曰「布数為項羽窘上、上怨之、故必欲得之。」 朱家曰「君視季布何如人也。」 曰「賢者也。」 朱家曰「臣各為其主用、季布為項籍用、職耳。項氏臣可尽誅邪。今上始得天下、独以己之私怨求一人、何示天下之不広也。且以季布之賢而漢求之急如此、此不北走胡即南走越耳。夫忌壮士以資敵国、此伍子胥所以鞭荊平王之墓也。君何不従容為上言邪。」 汝陰侯滕公心知朱家大俠、意季布匿其所、迺許曰「諾。」 待間、果言如朱家指。 上迺赦季布。当是時、諸公皆多季布能摧剛為柔、朱家亦以此名聞当世。 季布召見、謝、上拝為郎中。 C:100:02:季布:中郎将(匈奴侵攻の是非) 孝恵時、為中郎将。単于嘗為書嫚呂后、不遜、呂后大怒、召諸将議之。 上将軍樊噲曰「臣願得十万衆、横行匈奴中。」 諸将皆阿呂后意、曰「然」。 季布曰「樊噲可斬也。夫高帝将兵四十余万衆、困於平城、今噲奈何以十万衆横行匈奴中、面欺。且秦以事於胡、陳勝等起。于今創痍未瘳、噲又面諛、欲揺動天下。」 是時殿上皆恐、太后罷朝、遂不復議撃匈奴事。 C:100:03:季布:河東守 季布為河東守、孝文時、人有言其賢者、孝文召、欲以為御史大夫。復有言其勇、使酒難近。 至、留邸一月、見罷。 季布因進曰「臣無功窃寵、待罪河東。陛下無故召臣、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。今臣至、無所受事、罷去、此人必有以毀臣者。夫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、一人之毀而去臣、臣恐天下有識聞之有以闚陛下也。」 上黙然慚、良久曰「河東吾股肱郡、故特召君耳。」 布辞之官。 C:100:04:季布:曹丘生 楚人曹丘生、弁士。数招権顧金錢。事貴人趙同等、与竇長君善。 季布聞之、寄書諫竇長君曰「吾聞曹丘生非長者、勿与通。」 及曹丘生帰、欲得書請季布。 竇長君曰「季将軍不説足下、足下無往。」 固請書、遂行。使人先発書、季布果大怒、待曹丘。 曹丘至、即揖季布曰「楚人諺曰『得黄金百(斤)、不如得季布一諾』、足下何以得此声於梁楚間哉。且僕楚人、足下亦楚人也。僕游揚足下之名於天下、顧不重邪。何足下距僕之深也。」 季布迺大説、引入。留数月、為上客、厚送之。 季布名所以益聞者、曹丘揚之也。 C:100:05:季布:弟たち(季心・丁公) 季布弟季心、気蓋関中。遇人恭謹、為任俠、方数千里、士皆争為之死。 嘗殺人、亡之呉、従袁糸匿。長事袁糸、弟畜灌夫、籍福之属。 嘗為中司馬、中尉郅都不敢不加礼。 少年多時時窃籍其名以行。 当是時、季心以勇、布以諾、著聞関中。 季布母弟丁公、為楚将。丁公為項羽逐窘高祖彭城西、短兵接。 高祖急、顧丁公曰「両賢豈相厄哉。」 於是丁公引兵而還、漢王遂解去。 及項王滅、丁公謁見高祖。 高祖以丁公徇軍中、曰「丁公為項王臣不忠、使項王失天下者、迺丁公也。」 遂斬丁公、曰「使後世為人臣者無効丁公。」 C:100:06:欒布:燕の将から梁大夫へ 欒布者、梁人也。 始梁王彭越為家人時、嘗与布游、窮困。賃傭於斉、為酒人保。 数歳、彭越去之巨野中為盗。而布為人所略売、為奴於燕。 為其家主報仇、燕将臧荼挙以為都尉。臧荼後為燕王、以布為将。 及臧荼反、漢撃燕、虜布。 梁王彭越聞之、迺言上、請贖布以為梁大夫。 C:100:07:欒布:彭越の首 使於斉、未還、漢召彭越、責以謀反、夷三族。已而梟彭越頭於雒陽下、詔曰「有敢収視者、輒捕之。」 布従斉還、奏事彭越頭下、祠而哭之。吏捕布以聞。 上召布、罵曰「若与彭越反邪。吾禁人勿収、若独祠而哭之、与越反明矣。趣亨之。」 方提趣湯、布顧曰「願一言而死。」上曰「何言。」 布曰「方上之困於彭城、敗滎陽、成皋間、項王所以(遂)不能[遂]西、徒以彭王居梁地、与漢合従苦楚也。当是之時、彭王一顧、与楚則漢破、与漢而楚破。且垓下之会、微彭王、項氏不亡。天下已定、彭王剖符受封、亦欲伝之万世。今陛下一徴兵於梁、彭王病不行、而陛下疑以為反、反形未見、以苛小案誅滅之、臣恐功臣人人自危也。今彭王已死、臣生不如死、請就亨。」 於是上迺釈布罪、拝為都尉。 C:100:08:欒布:燕相となる 孝文時、為燕相、至将軍。 布迺称曰「窮困不能辱身下志、非人也。富貴不能快意、非賢也。」 於是嘗有徳者厚報之、有怨者必以法滅之。呉楚反時、以軍功封兪侯、復為燕相。 燕斉之間皆為欒布立社、号曰欒公社。 景帝中五年薨。子賁嗣、為太常、犠牲不如令、国除。 C:100:09:太史公言 太史公曰。 以項羽之気、而季布以勇顕於楚、身屨(典)軍搴旗者数矣、可謂壮士。 然至被刑戮、為人奴而不死、何其下也。 彼必自負其材、故受辱而不羞、欲有所用其未足也、故終為漢名将。 賢者誠重其死。夫婢妾賤人感慨而自殺者、非能勇也、其計画無復之耳。 欒布哭彭越、趣湯如帰者、彼誠知所処、不自重其死。雖往古烈士、何以加哉。